第 1 部分(共 3 部分) · 問題出在哪裏
記賬的人,成了守門人。
互聯網上的每個網絡,都需要一組別人沒在用的號碼,也總得有人把這份名單記下來。這項工作實實在在,也必不可少。問題在於它後來變成了什麼:一種批准、拒絕和收回地址的權力。企業、公共服務乃至整個國家都依賴這些地址,而握有這種權力的機構,對自己可能造成的損害幾乎不承擔任何責任。
幾個數字
簡而言之
登記機構是做什麼的
IP 地址就像網絡的電話號碼,讓計算機和網絡能夠找到彼此。要做到這一點,同一個號碼不能同時被兩個網絡使用。確保這一點的,是五家“區域互聯網註冊機構”(下文簡稱登記機構),它們各自保管世界上一部分地區的記錄。
它們的本職工作並不複雜:記錄哪個網絡持有哪些號碼,覈實持有人變更是否屬實,防止同一段地址被登記兩次,並公佈其他網絡和安全系統所依賴的信息。我曾把登記機構形容爲“唯一性的文員”,也比作一座不斷擴張的城市裏的地址簿:它記下每個號碼由誰在用,好讓流量找到去處。
本頁沒有一句話是在反對這項工作。互聯網需要它,而且需要它做得可靠。出問題的,是在它之上長出來的一切。
“地址簿的維護者並不擁有這些房子。”
名單如何變成關卡
登記機構的規則,寫於地址充裕、幾乎不值錢的年代。那時誰都沒有多少利益攸關,“公共資源”“需求”“託管”這類字眼也就無傷大雅。後來,可以免費申領的 IPv4 地址分完了。地址開始被買賣、租賃、融資,被拿到法庭上爭奪,也成了企業觸達客戶的一部分。規則沿用了舊的措辭,可同樣的字眼,如今決定的是誰能使用一樣有價值的東西。
於是,名單變成了關卡。在好幾個地區,買方得先讓登記機構相信自己確實需要這些地址,並會按登記機構定的時間表用掉:在 APNIC,要拿出 24 個月內使用的詳細計劃;在 ARIN,要獲得較大的地址塊,就得用文件證明 24 個月內至少用掉一半。2026 年 2 月,AFRINIC 走得更遠。按我對其新轉讓政策的解讀,每一筆轉讓都須事先取得它的書面批准,有些地址根本不準離開本區域,在它認可的渠道之外完成的轉讓一律不予承認。
這些規定沒有一條是在保護唯一性。登記機構完全可以覈實賣方身份屬實、記錄無誤,而不必判斷一份商業計劃配不配存在。圍繞轉讓規則,還滋長出一種更普遍的做法,我稱之爲“執法範圍蔓延”:拿登記去管租賃、管客戶在哪裏、管商業模式,並把撤銷留作對付不服從者的後手。
“稀缺不會把登記員變成房東。”
有權力,無責任
登記機構的一個決定,可以凍結一筆交易,讓一個網絡的地址擱淺,也可以擾亂其他網絡據以信任其路由的安全記錄。這樣的決定造成了損失,登記機構卻幾乎不必負責。AFRINIC 和 ARIN 的協議把自身賠償責任限定在六個月費用與 100 美元兩者中的較高者;APNIC 的協議則力圖排除自身責任,還要求會員向它作出賠償保證。這些只有協會級預算的小機構,掌控着價值遠超其賠付能力的資產和服務。
網絡也走不了。不管本地區的登記機構表現如何,它的地址都只能留在那裏。它不能像攜號轉網那樣,帶着地址換到一家管理更好的登記機構。
後果也不止於商業。五家登記機構都是私營組織,分別受毛里求斯、美國、荷蘭、澳大利亞和烏拉圭的法律管轄。一個國家的網絡依賴它們,號碼一旦出亂子,損失由這個國家承擔;槓桿卻握在一家外國私營公司手裏,而這家公司的責任可能只有 100 美元。我把這稱爲“主權倒置”。
“壟斷不會產生主權。壟斷產生的是責任。”
替從未授權的人說話
登記機構以及更大的互聯網治理圈子,爲自身權力辯護時總說自己代表着誰:一個地區、一個大洲、“社區”、終端用戶。數字說的卻是另一回事。ICANN 章程把一般會員諮詢委員會描述爲個人互聯網用戶在 ICANN 的歸屬,這個委員會只有 15 名成員,而在線人口約有 60 億。2025 年 5 月 RIPE NCC 會員投票,投票率只有 5.3%:19,713 名合格會員,投出 1,039 票。
參與有價值,我並不反對。我反對的是把參與說成授權。服務區域是爲了行政方便畫出的地圖,不是“人民”。受某項決定影響,不等於有權作這個決定。與此同時,籤客戶合同、管路由器、服務出了故障要出面負責的運營者,在那些決定其網絡命運的會議室裏,只是衆多聲音中的一個。
“利益相關方是真實存在的;授權卻不是。”
代價由誰承擔
代價不落在登記機構身上。它落在運營者身上,表現爲拖延、法律事務和最終沒能做成的交易;落在他們的客戶身上,客戶要付更多錢,還可能被迫給圍繞某個地址搭建的系統重新編號;也落在依賴這些網絡的國家身上。
受害最重的是窮人,恰恰是這些規則聲稱要保護的人。幾十年來按“需求”分配,得益的是本來就大的一方:美國持有已分配 IPv4 地址的 43.63%,整個 AFRINIC 區域只有約 3.15%。費用、文書和不確定性,對貧窮市場裏的小運營者來說,遠比對大運營者沉重;一條不準本地區地址流出的規則,會壓低這些地址對持有人的價值。我把這稱爲“貧困懲罰”。
這些代價大多看不見。小運營者沒有本錢和登記機構抗爭,只能和解、照辦,或者乾脆消失;他們的沉默,隨後又被當成了同意。
“一個區域不會因爲它的資產不能離開而變得更富。”
這不是思想實驗
AFRINIC 讓人看到,這種結構承壓時會發生什麼。據它自己的說法,從 2022 年起它的董事會就達不到法定人數,法院隨後任命接管人來組織新的選舉。2026 年 2 月,新當選的董事會(這次選舉本身也有爭議)批准了把地址留在本區域的轉讓政策;2026 年 3 月,有人就這次批准向法院提出質疑。一家連自己都治理不了的機構,仍然聲稱有權決定各個網絡能拿自己的地址做什麼。
非洲並非例外。同樣的合同條款、責任上限和需求審查,其他地區也有;而承認這些登記機構的那套規則本身,也正在改寫。把 AFRINIC 帶上法庭的那場爭議最廣爲人知,但重點不在它,而在讓它得以發生的結構。
所以我說,這是設計的失敗,而不是壞人作惡的故事。一個系統只要讓不受問責的機構掌控別人賴以運轉的東西,不管誰坐進董事會,都會造成同樣的傷害。
“如果系統在此能如此操作,它在任何地方都能如此。”
讀者常問
這其實不就是你自己和 AFRINIC 的糾紛嗎?
登記機構難道不需要這些權力來維護互聯網的穩定嗎?
地址市場放開了,不會傷害較貧窮的國家嗎?
本頁依據的札記
上面每一節都是概述。完整的論證在這些札記裏。
- 札記 67當自來水公司說你的房子歸它所有把問題看得最清楚的一篇:一家壟斷者,聲稱擁有它所服務的東西。
- 札記 52論註冊機構權力與法律責任脫節——現行 RIR 協調模式為何無法以當前形式存續結合合同與預算,說明登記機構的權力如何與責任脫節。
- 札記 58隨筆58:從雙重攫取到主權倒置——各國如何以100美元的代價失去主權控制權,使其落入 RIR 手中一個國家怎樣把號碼的控制權丟給一家外國私營公司。
- 札記 73多利益相關方幻象——多利益相關方模式如何把出席變成授權“社區”和“終端用戶”背後的數字。
- 札記 74需求基礎與預先批准——RIR 對 IPv4 轉移的否決權需求審查如何把技術覈查變成商業否決。
- 札記 71政策之鏡逐條解讀 AFRINIC 的 2026 年規則。
- 札記 59隨筆59:貧窮懲罰——RIR 模式如何向窮人徵稅,卻稱之為平等看數字:按需求分配時,地址最後落到了誰手裏。
- 札記 42中立的記帳者如何變成脆弱的權力爲什麼權力缺少相應的問責,會讓登記機構變得脆弱,而不是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