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权谬误》

一个大洲,能对一份协调记录拥有主权吗?

概念插画:三名记录员在相互连接的平台上,各自维护内容一致的蓝色记录簿。
共同认可一份记录,并不等于产生了主权。卢恒主张把登记协调从单一司法辖区的政治控制中分离出来。

主权不是一种感觉、一个口号,也不是一段叙事。它是一种结构属性。没有执行与最终裁决权的地方,就不存在主权。其他一切都是品牌包装。

所谓的“非洲数字主权”在这一层面上就是失败的。一个大陆不是一个主权体。五十四个法律、政治与利益各不相同的独立国家并不能构成单一权威。不存在统一的司法辖区、没有共同的执行机制、也没有合法的最终决策者。所被呈现为主权的,其实只是在尝试模拟主权。

矛盾在注册层面变得显而易见。IP 地址与 ASN 并非抽象符号;它们是协作记录,只能因为参与者自愿承认它们而存在。互联网之所以运作,不是因为谁能够强加控制,而是因为没有人需要这样做。一旦把注册权力框定为可以被政治“拥有”的东西,对系统的理解就已经偏离了现实。

区域注册局进一步放大了这种误解。没有托管注册局的国家将“距离”误认为“主权丧失”;托管注册局的国家则将“地理接近”误认为“掌控能力”。两者都错了。托管国不可避免地成为法律与政治的瓶颈,承担跨境溢出的争端与压力;非托管国则始终暴露在它们无法影响的决策之下。在这两种情况下,注册局不再是一个中立的协调机制,而是变成了代理战场。

更深层的失败是概念性的。中心化注册机制会让人产生“可以控制”的幻觉——而这一幻觉会引发对控制的尝试。一旦开始主张控制,互联网的自愿属性就崩解了。诉讼、制裁、冻结、治理瘫痪随之而来,这并非滥用权力,而是把一个合作性的系统假装成可以被统治后必然出现的逻辑结果。

因此,问题无法通过迁移权威或“修复治理”来解决。注册层必须被从政治引力中移除。只有完全分布式账本系统,才能保留互联网最初之所以可行的条件:无强制的协作、无辖区的承认、无统治者的秩序。

数字主权的恢复并不来自于夺回控制权,而来自于消除“控制理应存在”这一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