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8:为什么中心化的替代方案行不通——以及为什么去中心化登记是唯一可行的道路

为什么由国家或条约机构接管注册局行不通,什么才行得通?

概念插画:一个高大的档案柜旁,三本地位平等的摊开账簿相互连接成三角形。

Lu Heng 提出,以一份共享记录,让各网络无需依赖单一机构也能相互协调。

随着 IPv4 地址耗尽,区域互联网注册管理机构最初的分配职责已失去存在基础,一个问题不断浮现:RIR 是否还应继续存在?如果应该,又该以什么形式存在?各种替代方案相继被提出:由国家控制、交给政府间机构,或仿照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等组织,建立以条约为基础的机构。这些方案有着同一个缺陷:试图通过增加政治和官僚体系的复杂性,解决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

从根本上说,登记系统解决的是一个极其简单的问题。它就是一本账,只记录一件事:哪个网络使用哪个号码。从技术上讲,这并不复杂。难点完全在于全球协调。没有任何国际法、条约或主权义务要求网络承认 RIR。各网络之所以遵从它们,纯粹出于自愿形成的共识,因为历史上大家选择了接受同一本账。赋予注册管理机构权力的,是这种事实上的共识,而不是法律。

正是中心化,把一个小小的数据库变成了一个亿美元级别的机构,伴随着数以千计的会议、政治争端和治理失灵。中心化系统需要共识,共识需要政治,而政治必然带来机构被利益集团把持、冲突和不稳定。进一步把登记权力纳入政府或政府间架构,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只会在本已脆弱的结构上再叠加法律和地缘政治的层次,让问题更加严重。

去中心化模式从根源上消除了这个问题。如果每个网络都持有自己的密码学凭证——代表其号码资源的记录或代币——全球唯一性就可以由账本本身来保证,而不再依赖中央权威。系统会变得更简单,而非更复杂。协调也将成为技术问题,而非政治问题。

这种模式不会削弱主权,反而会强化主权。政府在本国疆域内仍保有完整的权力。如果国内法律要求集中控制,监管机构可以要求运营商将其登记置于国家管理之下。如果法律倾向于由私营主体自行负责,各网络就可以独立运营。关键区别在于,执法在本地、依据主权国家的法律进行,而不再经由一家外国或超国家的私营机构。去中心化恢复的是自主权,而不是侵蚀自主权。

中心化的国际体系在政治压力下必然失灵。历史表明,地缘政治冲突一旦爆发,共同建立的机构就会分裂,代价却由无辜的用户承担。如今,互联网已是与供电、供水同等重要的关键公共服务。让它的稳定性受制于政治动荡,是鲁莽的。去中心化账本在设计上就能将故障局限在一定范围内,一个地区的危机不会蔓延到全球。

因此,选择很清楚:要么继续给一个从未按今天的经济分量与政治重要性来设计的系统层层加码官僚程序,要么彻底揭掉这些权宜补丁,让各网络在各自的法律环境中实行自治。任何制度中都会有作恶者,但去中心化让网络能够自然地绕过他们,而无需赋予任何人全球性的强制权力。

区域互联网注册管理机构这一模式,并不是为号码资源今天的价值和战略重要性而建立的。扩张救不了它。通过分散所有权、权力和责任来简化它,才是唯一能够随规模增长而持续运作的道路。

这不是意识形态。这是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