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放 IPv4 的隱藏價值

IPv4 的真正持有者,爲什麼不在決定規則的房間裏?

概念插畫:三個人在小型伺服器機櫃和打開的資料夾旁參與投票。
受註冊管理機構規則影響的企業,可以參與制定這些規則。盧恆呼籲這些企業的領導者參與其中。

IPv4 是網際網路服務最重要的基礎。裝置或雲端伺服器沒有 IPv4 位址,就無法上線。然而,IPv4 的定價卻彷彿它無足輕重。每個 IP 位址每月約 0.30 美元,就能支撐每台伺服器每月價值約 300 美元的服務,僅占它所促成價值的約 0.1%。在其他任何市場,讓業務得以成立的關鍵要素,都能從自己促成的營收中取得可觀的份額:市中心店面的租金往往約占店家營收的 30%,因為地點正是讓生意得以成立的要素。依照這個邏輯,IPv4 估值的潛在上限遠高於目前的水準。

即使價值受到壓抑,IPv4 已經占許多電信公司市值的很大一部分。有些公司所持有 IPv4 位址的隱含價值,已接近甚至足以媲美整家公司的市值。只要小幅升值,就足以讓基礎設施企業的估值顯著提升。問題不在經濟面,而在治理。

IPv4 之所以被低估,是因為市場在結構上受到限制,無法像真正的市場那樣運作。RIR 政策從三個方面壓制流動性與價格發現:拒絕承認真正的所有權,強制規定持有期間以阻止自由轉售,以及實施「需求審查」,由官僚體系決定買方是否「符合資格」,即使買方已承諾投入資金也不例外。這些限制,把稀缺且有價值的資產變成一種部分依賴許可、受五個小型民間實體控制的租賃。按照現行規則,這些實體能夠更改註冊紀錄,而這類更動可能使大型網路甚至整個國家的連線陷入癱瘓。這既是安全風險,也是壓低估值的因素。

這些政策為何持續存在?因為多數真正的決策者——執行長、董事會、股東——都缺席了 RIR 的治理。參與工作經常委派給技術人員,但他們並沒有獲得最佳化企業估值或資產權利的誘因。結果,政策由一個小型「俱樂部」的內部互動所塑造,而不是由受影響的資產與企業的所有者決定。

解決這個問題的機制早已存在:RIR 是以會員為基礎的組織。IPv4 的所有者——ISP、雲端服務供應商、電信業者——就是選民。解決辦法,是讓真正的企業領導者進入政策制定的場域:移除人為的移轉限制、終止需求審查、承認所有權,並將 IPv4 視為具有實質流動性的普通可交易資產。一旦流動性獲得釋放,稀缺性就能得到恰當的體現,基礎設施產業也能從自己已經促成的價值中取得大得多的份額。

核心就在這裡:壓低 IPv4 的估值,就是一起壓低整個 ISP 與雲端產業的估值。這個產業可以接受這種壓抑,也可以重新掌握造成這種壓抑的規則。